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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章阁待制沈兴宗墓志铭元祐四年十一月 北宋 · 沈括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九六
沈氏之先以国命,三代之前为帝少昊、玄冥之后,国绝于商周之间。
周武王以封其季弟𨚗季。
盖其后有,见灭于楚,楚以为县,使公子王为沈王
其子孙时时见于《春秋》经传,而叶公诸梁最显于楚。
凡沈国三绝,其子孙有出于姓者。
自汉以后,居武康者为大族。
齐郡丹阳下邳皆沈望,其人微不足称,自以其望卑,稍折而入于武康,故武康之沈亦不坚知其所出。
自公之六世祖陵吴越府为奉国军镇遏使,复为鄞人。
公之曾祖敬。
子干,始赠屯田郎中
孙兼,太子中舍,赠刑部侍郎,公之考也。
公讳字兴宗,少笃学,有闻州闾。
州举进士第一人,复以高第调滁州军事推官
发运使表监真州转般仓。
刑部病,公委官守归侍,少时以丧免。
有司坐公擅去以法。
丧除,为天平军节度推官
荐公者数十人,皆名辈显人,格当迁,以前坐报罢。
廷议以亲疾得罪,既以绳法,而又不与其进,无以劝天下为子者,乃特迁大理寺丞、知通州海门县
海门负海土卑,间一二岁潮一至,辄冒人庐舍。
民逃徙以避之,至相奴隶以自给。
公为设防障水,为堤百里以长,引江水以灌其中,田益辟,民相招携以归。
僮仆其民者感公义,亦折券归之,户口大息。
抚纳休劳,民以阜饶。
德公,相与筑祠以报之。
长吏欲表上其事,公力止之,曰:「此令职也,安可以为利」?
秩满,迁殿中丞、知饶州鄱阳县
饶,剧郡,鄱阳,州所治,令少称职者,公特于此得誉。
御史缺,中丞包拯未尝识面,骤引公自辅,除监察御史,公亦慨然喜于得言。
其所指摘弹劾,无所假借。
每论朝廷大体,如吏部格选焉,吏以私挂法,无重轻终身不迁。
公以为人才难得,一挂文则废其终身为已甚,可限岁年,使得自新。
县令考课法,设河渠司领诸道水政。
用汉故事,择卿大夫子弟入宿卫,选贤良文学高第给事宫省,不宜专任宦人。
书数十上,会兴国军铁官补吏法下从官御史议,皆谓法已弊,不可无议,独公抗议以从旧便。
论不合,出为太常博士通判越州
御史中丞韩康公以公议是,亦请去,而补吏法竟不便。
岁馀知蕲州,迁屯田员外郎
亲祠明堂,改都官赐绯衣、银鱼袋,去知楚州
齐鲁间岁饥,盗数,州县不能,以公提点京东路刑狱公事,督捕盗贼。
公至部,开首赎法,使其党自相图。
不二三月,盗皆睽疑,转相束缚,唯恐在后且虏,海岱间悉平。
广南西路转运使,进司封员外郎,改工部郎中开封府判官
出为荆湖南路转运使,赐三品服。
凡山林川泽所出,毛羽筋革舟楫竹箭之材,皆资于荆部,发取于民者,岁以不赀。
吏相囊橐为奸,户率计亩以取盈,费或倍蓰,而州县或莫之省。
公计实用,所省十六七。
官自与商估交易,民无所预,而簿入有馀。
召为三司盐铁副使直舍人院
熙宁三年,出师宁夏韩康公宰相宣抚陕西五路,首制军食,亟荐公可以倚办。
集贤殿修撰陕西路都转运使
公驰至部,诸郡藁大集塞下。
环庆军政不戢,丞相去位,公亦罢知江宁府
三月,入提举在京诸司库务、知吏部流内铨、三司度支副使
奉使契丹,至王廷,其著位乃与党项使人班。
公立争,以谓党项陪臣,不当辈王人,辞不就位。
久之,乃黜夏人。
自后根此以为法。
五年,除刑部郎中天章阁待制广南西路经略使兼知桂州
明年,坐边议罢,以都官员外郎、直史馆刘彝代领广西
未几,复起公潭州
再阅月,移知杭州,进爵为男,食长兴县三百户
熙宁八年安南作叛,攻陷钦、廉、邕三州,乃免彝官,徙涪陵
公亦坐谪为郢州团练副使
会赦移秀州,又移温州
元祐初,彝复用为都水丞
人谓公且复起,不幸以疾终于苏州,年若干,盖元祐三年七月二十六日也。
公乐善,好奖拔人物,敦尚风义。
一与人从容,不问其浮沈,终身不少替,弊弊出其天性。
公之通判越州,自御史出佐大府,未为谪也,乃深自刻砺为善。
所居有堂,易名曰「志省」,自为之记,以谓:「人患自谓不当免者寡,一不得意,则郁屈见于色;
不然,仿慢略以为放达,二者皆失。
士之处退,当退省自修,资朋友以攻其过。
虽一堂奥之安,不敢以为泰,而必志吾思焉」。
某贤公之志,而未知其自进者果何如。
及公放弃十馀年,而畏整严慎,口未尝议人过,言不及官府间事,惟以经史著述自修,乃始见公处忧能自刻,信「志省」不为徒言。
方公出使湖湘,对延和,乞令宗子袒免亲出外,汰冗卒,而复府兵屯田法,后皆施行。
公生平喜言兵,尝以《兵说》干范文正公
文正器其才,期有所施用,公乃著《吴武子》三篇以自见。
有文集二十馀卷藏于其家。
夫人雷氏,长安县
子男九人。
二女子,嫁承议郎王松年宣德郎晏宜孙。
诸孙二十有三人。
元祐四年十一月十八日苏州吴县长山乡五顾原以葬。
某与公同远祖,乡闾相邻,以晚时辈见公。
公不以先生长者自居,与之伉酬推引,白首不移。
识公三十年,见公门下人皆终始如儿女子,知公为天性,非勉强所能也。
诸孤来求铭以葬,某在罪谴,不当评品人物,生平与公厚,其可以无铭?
铭曰:
自其邦人,少也与公。
至于易箦,一辙始终。
不宁其居,揭揭自励。
谓无尔艰,中道以踬。
愈退益修,此公自期。
寿夭得丧,付莫我知。
狄胥之坟,原田莓莓。
公宫之图,宜莫此材。
下幽既墟,纳此信刻。
不骞不崩,逮石斯勒(《长兴集》卷三○。)
「使公子」句:疑有误。
随州大洪山崇宁保寿院十方第二代楷禅师塔铭 北宋 · 王彬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二二、《湖北金石志》卷一○、《宋代蜀文辑存》卷四○
政和八年夏五月乙未芙蓉禅师以偈示众,书遗诫,付嘱门人,沐浴更衣,吉祥示寂。
越三日丁酉,荼毗,收灵骨。
秋九月甲午,塔藏芙蓉湖
后七年,住持大洪山慧照禅师庆预,师之受业高弟、嗣法的孙也,念湖山远在海隅,奉塔庙之礼常缺,喟然叹曰:「吾昔尝侍老师住大阳,迁居此山凡五年,天下衲子辐辏云萃,不远千里而来。
当时升堂入室者散之四方,皆续佛寿命,为人天师
今住世者如焦山成、大隋琏、鹿门灯、石门易、宝峰照,即其人也。
昔人藏衣曹溪,葬履熊耳,岂不以恩大难酬,示不忘本耶」?
乃遣其徒宗几迁致师灵骨,建浮图于大洪山之阳。
冬十一月,塔成。
明年冬慧照于山中,慧照喜谓曰:「吾芙蓉老师法海舟航,佛门梁栋,三十七年与大地众生作阴凉,机缘在世,不独衲子能言,󲦤绅士大夫咸知之。
今新塔未铭也,敢以为请」。
既仰慕芙蓉之高风,又重违慧照之勤意,义不获辞,退而铭之云:师讳道楷俗姓崔氏沂州费县人
少学神仙,得辟谷术,隐伊阳山中。
既久,知非究竟,乃弃所学,游京师,诣述圣院出家,礼德暹为师。
熙宁六年,试经用度。
明年,受具戒,游历诸方。
遍参知识。
最后至舒州投子山青禅师,一言造妙,师资深契,以明安衣履付焉。
去之韶山,结茅虎穴旁,虎为伏驯,探穴取子,初无忤也。
师虽宴坐山林,然道价四驰,千里向风。
元丰五年出世至示寂,凡七坐道场。
最初住沂州洞山,又迁西京乾元、招提,之大阳,随之大洪,皆当世元老名公卿以礼延请。
后被诏住东京十方净因,又徙住天宁万寿,皆中使奉命,恩礼兼隆,诸方荣之。
师所至,无缁素贵贱,皆直造室内。
其来京师,诸公卿贵人日夕问讯,无与道人处士杂坐,师皆一目之。
师行解相应,履践笃至,无明妄心,一毫不立,故不能矫情徇世,避人道之患。
竟坐辞身章师号,忤上意,得罪居淄州
久之,上察其无它,听自便。
复有旨下开封府访师,还其故服。
师闻之,书四句偈遗中贵人王松年云:「石田焦谷又生芽,暮种朝收济几家。
巢父饮牛牛不饮,渔翁拨棹入芦花」。
众口传播,尹李公孝寿得之,察其诚心,乃为敷奏。
因从其志。
师始欲游天台、雁荡,过故里,为父老留,不得去。
枢密刘公奉世舍俸金,买芙蓉湖田,筑室延师,四方衲子归之,俄成丛林,今赐额兴化焉。
先是,芙蓉湖众水钟聚,瀰漫百馀里,师尝谓若决而归之川,可得良田数千顷。
常平使者闻其言,使邑令诣师受规画,凿渠疏导,悉如师说。
异时菰蒲沮洳之地,皆为沃壤。
乡人德之,乃相率舍田于寺。
岁入既丰,又推其馀以与马鞍山,后亦赡数百家。
师喜营建梵刹,见栋宇卑陋,则崇饰更新,规模宏壮,疑若基构艰难,然人以师故,施财助力,咸说乐之,工役未尝踰时。
才成即弃去,不回顾也。
师本田家子,为儿童时父令驱田中飞蝗,师舍己之田,先驱邻人者。
诘之,则曰:「损他利己,所不忍为」。
其利它之行,盖天性也。
师享年七十有六,僧腊四十二,度弟子九十三人,法嗣得骨髓出世者二十九人,皆缘法盛行于时。
丹霞淳公其后尤大。
庆预大洪,禅子至二千,清了长芦、正觉在普照,亦至千众。
盖天下三大禅刹,曹洞之宗,至是大振矣。
师应接机缘,已见语录,及德洪所撰《僧宝传》,承议郎韩韶《临沂塔旧铭》、鹿门法灯禅师《塔中记》载之已详尽云。
铭曰:
诸佛出世,为一大事。
以心传心,莫难承嗣
日在明安,得人惟艰。
正法眼藏,托于浮山
道未丧世,遗言不坠。
异苗翻茂,卒如师偈。
堂堂青公,法中之龙。
针芥投机,复有芙蓉。
自师承宗,曹洞始大。
良价不亡,大阳犹在。
凡今宗师,鲜克全提。
不滞空劫,则落今时。
惟师当机,正偏互唱。
木女讴歌,石人抚掌。
荐承明诏,七坐道场。
三十七年,为众举扬。
梦身幻宅,谁主谁客?
不有荣名,孰为罪谪?
一辞帝闉,终老海滨。
国师塔样,分付儿孙。
汉东沂上,十方天壤。
一切含情,万古瞻仰。
靖康二年夏四月十五日大洪山崇宁休寿禅院住持嗣、祖法孙慧照大师庆预立石。
玉册官武宗古刊。
旧本魏书目录叙 北宋 · 刘攽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二、《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三八五
《魏书》,十二纪,九十二列传、十志,凡一百一十四篇,旧分为一百三十卷,北齐尚书右仆射魏收撰。
初,魏史官邓渊、崔浩、高允皆作编年书,遗落时事,三不存一。
太和中李彪、崔光始分纪、传、表、志之目。
宣武时邢峦撰《高祖起居注》,崔鸿、王遵业补续,下逮明帝
其后,温子升作《庄帝纪》三卷,济阴王晖业撰《辨宗室录》三十卷。
魏末山伟以代人谄附元天穆、尔朱世隆,与綦隽更主国书,二十馀年,事迹荡然,万不记一。
北齐文宣天保二年,诏魏收修魏史。
博访百家谱状,搜采遗轶,包举一代始终,颇为详悉。
收所取史官,本欲才不逮己,故房延祐、辛元植、眭仲让、刁柔、裴昂之、高孝干皆不工纂述,其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论、前后二表、一启,咸出于
五年,表上之。
悉焚崔、李旧书。
党齐毁,褒贬肆情,时论以为不平。
文宣尚书省与诸家子孙诉讼者百馀人评论。
始亦辩答,后不能抗。
范阳卢斐顿丘李庶太原王松年,并坐谤史,受鞭配甲坊,有致死者。
众口沸腾,号为「秽史」。
仆射杨愔、高德正用事,皆为其家作传,二人深党助之,抑塞诉辞,不复重论,亦未颁行。
孝昭皇建中,命更加审覈。
请写二本,一送并省,一付邺下,欲传录者,听之。
群臣竞攻其失。
武成复敕更易刊正。
既以史招众怨咎,齐亡之岁,盗发其冢,弃骨于外。
隋文帝书不实,平绘《中兴书》叙事不伦,命魏澹、颜之推、辛德源更撰《魏书》九十二卷,以西魏为正,东魏为伪,义例简要,大矫、绘之失,文帝善之。
炀帝书犹未尽善,更敕杨素潘徽、褚亮、欧阳询别修《魏书》。
未成而卒。
唐高祖武德五年,诏侍中陈叔达等十七人分撰后魏、北齐、周、隋、梁、陈六代史,历年不成。
太宗初,从秘书奏,罢修《魏书》,止撰《五代史》。
高宗时魏澹同州刺史克己续十志十五卷,魏之本系附焉。
《唐书·艺文志》又有张大素后魏书》一百卷、裴安时《元魏书》三十卷,今皆不传。
称魏史者,惟以魏收书为主焉。
孔子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
三代文章,莫盛于周。
东周、秦、汉虽战争丧乱,前古遗风馀烈,流而未绝。
贤君忠臣蹈道之徒,功业行谊,彰灼显布。
高才秀士,词章论议,谏诤辩说,嘉谋奇策,皆可以惊听动俗,为后世轨范。
左丘明、司马迁、班固,以良史之才,博学善叙事,不虚美隐恶,故传之简牍,千馀年而不磨灭。
东汉、魏、晋,去圣人稍远,史官才益浅薄。
永兴失政,戎狄乱华,先王之泽扫地尽矣。
拓跋氏乘后燕之衰,蚕食并、冀,暴师喋血三十馀年,而中国略定。
其始也,公卿方镇皆故部落酋大,虽参用赵魏旧族,往往以猜忌夷灭。
爵而无禄,故吏多贪墨;
刑法峻急,故人相残贼;
不贵礼义,故士无风节;
货赂大行,故俗尚倾夺。
迁洛之后,稍用夏礼。
宣武柔弱,孝明冲幼,政刑弛缓,风俗媮恶,上下相蒙,纪纲大坏。
母后乱于内,群盗挠其外,祸始于六镇,衅成于尔朱,国分为二而亡矣。
虽享国百馀年,典章制度,内外风俗,大抵与刘、石、慕容、苻、姚略同。
道武、太武暴戾甚于聪、虎,孝文之强不及苻坚
其文章儒学之流,既无足纪述,谋臣辩士将帅功名,又不可希望前世。
修史者言词质俚,取舍失衷,其文不直,其事不核,终篇累卷,皆官爵州郡名号,杂以冗委琐曲之事,览之厌而遗忘,学者陋而不习,故数百年间,其书亡逸不完者,无虑三十卷。
今各疏于逐篇之末。
然上继魏、晋,下传周、齐、隋、唐,百六十年废兴大略,不可阙也。
、臣恕、臣焘、臣祖禹,谨叙目录,昧死上。
按:《魏书》卷末,中华书局一九七四年版。